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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加氢站建设。市级财政对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日加氢能力500公斤及以上加氢站给予建设补贴。其中,属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站的,每站补贴100万元;属于其余固定式加氢站的,每站补贴50万元。鼓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加氢站建设给予补贴,省、市、区各级财政补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站,且不超过加氢站固定资产投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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